关于申报2022年中关村社会组织支持项目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
为落实《北京市科技型社会组织服务企业聚力发展的行动方案(聚力行动)》(京科服发〔2022〕176号),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引导支持社会组织服务科技创新、服务企业和产业发展,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京科发〔2022〕8号,简称《创新生态管理办法》),现就2022年中关村社会组织支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支持社会组织聚焦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中关村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夯实发展基础,拓展新领域布局新赛道,围绕推进标准创制及推广、协同推进技术创新、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促进园区竞争力提升、开展产业行业研究、搭建科技服务平台、组织品牌服务活动等方面能力建设,推进社会组织服务企业发展,服务技术创新、产业和园区发展、服务载体建设、国际化发展。
二、申报要求和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已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服务于北京国际科创中心建设和中关村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协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需要根据自身业务,按照产业类、要素类、综合类社会组织进行申报。
产业类社会组织是指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区块链、新材料、新能源等高精尖产业发展,完善产业生态的社会组织。要素类社会组织是指促进人才、知识产权、标准服务、科技金融、企业信用等专业领域发展,吸引创新要素聚集的社会组织。综合类社会组织是指搭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引导社会组织跨领域、跨专业联合开展工作,促进社会组织人才队伍能力提升,强化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健全社会组织自治管理机制的社会组织。
2.申报单位规范性要求。产业类、要素类社会组织应参与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近2年年检结论为合格(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综合类社会组织应是北京市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并建立诚信系统,会员中社会组织数量不少于80家(含)且90%以上应为社会组织,近5年年检结论为合格、民政部门评估结论应在4A及以上。申报单位近3年内不存在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有损中关村品牌形象的行为。
3.申报单位服务能力要求。在推进标准创制及推广、协同推进技术创新、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促进园区竞争力提升、开展产业行业研究、搭建科技服务平台、组织品牌服务活动等7类服务能力中,产业类、要素类社会组织应有3类及以上达到基本要求(社会组织如某类服务能力优势明显、工作成效显著,有2类服务能力达到基本要求亦可);综合类社会组织应在上述7类服务能力中有3类及以上达到基本要求。
4.协会与产业技术联盟为“一套班子、两个主体”情况的,只能以一种身份(协会或联盟)进行申报。
5.申报单位需符合《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要求;近2年内在相关科研工作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行政处罚或违法记录。所提交的材料确保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骗取财政科技资金的,将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三、支持方式及额度
根据社会组织发展目标和工作绩效,择优确定后,采取后补贴方式给予分档支持,连续支持3年。根据社会组织上一年度支出情况,经核定后,产业类、要素类社会组织每年每家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且不超过上一年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综合类社会组织每年每家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且不超过上一年实际发生费用的70%。支持期间,每年对上一年度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价,经过专家评审,对社会组织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停止支持,且2年内不再受理申报。
四、申报方式及注意事项
1.采取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注册或更新本单位信息,申报人选择“中关村政策资金”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对应的“中关村社会组织”申报方向,完成实施方案填写并提交,同时上传申报所需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2.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下午2点前,届时系统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3.将带有水印的纸质版申报书材料(不含相关证明材料)一式5份(含一份原件,四份复印件,首页加盖单位公章),在8月31日前寄出(快递或邮寄材料以寄出的标注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1003,联系人:冯硕,电话:010-88827113。
4.申报中有关服务能力、工作绩效需要满足的基本要求、申报材料附件上传要求、经费审核以及管理流程等详见《中关村社会组织支持项目申报说明》(附件1),涉及内容参见《中关村社会组织支持项目申报书(示例)》(附件2)。
5.其他事项。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中关村社会组织支持项目的代理申报或培训等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无关。
五、咨询人及联系方式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申报咨询:010-88827112、010-68619217
技术咨询:010-58858680、010-58858685
附件:
1.中关村社会组织支持项目申报说明
2.中关村社会组织支持项目申报书(示例)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11日
附件1
中关村社会组织支持项目
申报说明
为方便中关村社会组织支持项目填报,针对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工作绩效需要满足的基本要求、申报材料附件上传要求、经费审核、管理流程等内容说明如下:
一、社会组织服务能力
2022年中关村社会组织支持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打造服务企业的核心能力,主要包括以下7个方面:
1.推进标准创制及推广。支持社会组织组织和服务企业制定与推广应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中关村标准;瞄准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增加标准有效供给,开展团体标准创制和服务。
2.协同推进技术创新。支持社会组织立足创新链、产业链发展需求,围绕影响和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核心技术等难题,整合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产学研用创新资源,建设面向前沿技术研发和技术集成应用的专利池。鼓励社会组织承担或推荐企业承担国家部委或省级部门重点计划项目,组织产业上下游企业多方协同开展科技攻关,着力突破共性关键技术。搭建应用示范场景,服务促进高精尖产业集群建设发展。
3.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支持社会组织服务企业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组织企业主导、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并推广应用;在京或境外举办有影响力的国际性会议,组织企业参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境外展览展示;支持社会组织负责人在国际知名标准化组织或其他科技类国际组织担任重要职务。鼓励社会组织促成科技类国际组织的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在京落地;创办或合办国际期刊;吸引国际优秀创新人才、团队来京发展;促成科研院所、企业与境外主体达成科技合作。
4.促进园区竞争力提升。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对接中关村示范区各分园、特色产业园等载体需求,引入人才、资本、技术、科研设施等资源要素,促进科技成果在园区转化,服务企业落地园区。支持社会组织围绕园区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升级发展布局开展相关研究。在技术升级、应用拓展、生态营造等方面开展园区服务活动,推动园区运营发展提质增效。
5.开展产业行业研究。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开展战略性、综合性的产业行业发展研究,并运用研究成果为企业发展决策提供支撑。支持社会组织深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调研,广泛收集分析行业产业发展需求、企业的技术演进动态、区域发展动向、创新项目线索、面临困难与需求,提供高水平的发展趋势研判、政策建议等研究分析报告或动态信息,助力解决创新主体经营发展困难。
6.搭建科技服务平台。支持社会组织建设共性技术平台和“互联网+”服务平台,聚集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覆盖范围,开展技术研发、检验检测、成果转化、法律、财税、人力资源、项目管理、信息咨询服务等,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公益性强、内容丰富、资源广泛、模式灵活的各类科技服务。
7.组织品牌服务活动。支持社会组织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品牌活动,开展专业培训、行业交流、政策宣讲、需求对接、产品展示等企业服务活动,推动各类创新资源要素向企业集聚,助力企业拓展市场,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社会组织加强区域合作,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企业跨区域交流与合作提供助力。
二、服务能力基本要求
1.标准创制及推广,参与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中关村标准在上一年度发布的不少于1项;或上一年度组织制定、发布中关村标准不少于10项;或上一年度发布团体标准不少于2项;或上一年度推广应用标准不少于3项。
2.协同推进技术创新,上一年度新建设专利池不少于1个(专利池中不少于10项专利);上一年度专利池中新增专利不少于2项且服务企业不少于10家次;或上一年度组织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不少于1项;或上一年度承担国家部委或省级部门重点计划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不少于1项;或上一年度承接应用示范场景搭建项目不少于1项。
3.国际交流合作,社会组织近2年参与制定的国际标准获得提案立项或公布不少于1项;或上一年度以线下或线上的形式在京或境外举办有影响力的非营利性国际性会议不少于1场,每场参与人数不少于60人,演讲嘉宾中外籍人士不少于2人或参会的外籍人士不少于5人;或上一年度组织不少于20家企业参加具有国际重要行业影响力的境外展览展示;或上一年度促成科技类国际组织的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在京落地;或上一年度社会组织负责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秘书长)担任科技类国际组织职务1项及以上(如国际性标准化组织或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分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或工作组组长);或上一年度由国内外组织授予的国际合作称号不少于1项;或上一年度创办或合办国际期刊不少于1项;或上一年度推广应用国际标准不少于2项;或上一年度促成科研院所、企业与境外主体达成科技合作不少于1项。
4.促进园区竞争力提升,协助中关村相关分园或京内产业园进行人才、资本、技术、科研设施等资源要素的对接导入,上一年度引入京外企业在园区落地不少于1家或京内企业在园区落地不少于3家;或上一年度受托开展园区或产业发展规划研究课题不少于1项;或上一年度推动科技成果在园区转化不少于1项;或上一年度在园区内开展技术升级、应用拓展等企业服务活动不少于4场。
5.产业行业研究,上一年度承接国家部委或省(直辖市、自治区)级部门研究课题不少于1项;或上一年度开展研究课题不少于2项;或上一年度报送高质量的企业动态信息不少于5条。
6.搭建科技服务平台,搭建共性技术平台不少于1个,上一年度服务不少于50家次;或搭建“互联网+”科技服务平台不少于1个,上一年度平台浏览量不少于5000次且通过平台提供服务不少于1000人次。
7.组织品牌服务活动,有持续举办2年及以上的品牌活动不少于1项,且上一年度开展各类企业服务活动不少于10场次,活动覆盖不少于600人次。
产业类、要素类社会组织应在上述7类服务能力中有3类及以上达到基本要求(社会组织如某类服务能力优势明显、工作成效显著,有2类服务能力达到基本要求亦可);综合类社会组织须在上述7类服务能力中有3类及以上达到基本要求。
三、申报材料中需上传的附件
依据申报书填写工作绩效和方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一)基本信息证明材料
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上一年度北京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授予的获奖证书或相关荣誉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产业类、要素类提供近2年北京市民政局年检结论书复印件(或民政局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根据实际年检情况提供相关材料),综合类社会组织需提供近5年北京市民政局年检结论书复印件(或民政局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4.产业类、要素类社会组织需提供2022年度诚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综合类社会组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民政部门评估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综合类社会组织需提供会员花名册并加盖公章。
7.综合类社会组织需提供近三年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及诚信填报系统截图并加盖公章。
(二)开展工作证明材料
1.推进标准创制及推广:标准发布文本;推广应用标准需上传相关证明文件。
2.协同推进技术创新:组织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需上传相关证明文件;专利权人许可协议;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计划项目协议;承接应用示范场景搭建项目协议。
3.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引入国际组织简介及相关协议;社会组织负责人在国际组织中任职的聘书;国际标准立项文件或发布文本;国际活动或展览简介、宣传报道、外籍嘉宾情况及照片;获得国际合作的相应称号需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创办或合办国际期刊需上传简介及期刊封面封底;促成科研院所、企业与境外主体达成科技合作需上传合作协议复印件及达成合作的任一方开具的社会组织促成合作的证明。
4.促进园区竞争力提升:科技成果或企业落地北京(中关村)各园区签署的协议;开展园区或产业发展规划委托研究课题的协议;园区内开展企业服务活动简介、宣传报道及照片。
5.开展产业行业研究:完整的研究报告、承接国家部委或省级部门、地方政府、企业、其他机构的研究课题需上传项目协议。
6.搭建科技服务平台:平台网址、平台浏览量、服务人次截图或共性技术服平台实施场地照片。
7.组织品牌服务活动:重要活动简介、宣传报道及照片。
四、经费审核
结合专家评审结果和查重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单位上一年度在支持范围内的工作实际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审核。对于已经取得国家级、市级财政资金的工作不再重复支持。对于涉及有商业性收费的工作项目的经费,不列入经费审核范围。
五、管理流程
申报受理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拟支持的社会组织进行经费审核,在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网站上进行公示,最后以签订任务合同的方式,确定支持期内的绩效考评任务。后续每年开展考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