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
为加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引导我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按照《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辽工信发〔2022〕20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辽宁省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满两年,且是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或获评省级“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的中小企业,其中2022年获评省级“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的中小企业仅能申请2025年第一批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五)已被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参与认定。
二、申报时间
2025年度将组织两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复核工作。
第一批时间:2025年2月5日00:00—3月31日;
第二批时间:2025年8月1日00:00—9月30日。
三、组织实施
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更新企业信息等,企业均需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以下简称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操作。市级和省级审核、公示、评审等工作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企业申报。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可自愿在培育平台进行线上申报。申报企业先通过“数字化转型—数字化水平评测”窗口进行自评后,进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模块,完整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附件1),并在“其他材料”处上传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2)。
2.市级审核。各市、沈抚示范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根据《实施细则》规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对属地企业填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后将推荐企业名单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完成线上提交工作。
3.省级认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或组织专家对各市、沈抚示范区推荐的企业进行评审、抽查后,对拟认定企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印发正式通知公布认定企业名单,制作授发牌匾。
(二)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022年度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按照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流程自愿申请复核。未申请和未通过复核的企业,相应称号自动失效。
(三)更新企业信息和报告企业重大变化
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有效期内(2022年以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于2025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企业如发生更名、合并、重组、跨省迁移、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与评价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的,应在发生变化后的3个月内登录培育平台,填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附件3)。其中,如发生更名的企业需填写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附件4),提供相应佐证材料(附件5)。经省市两级核实、审核后,仍符合认定标准的,其称号及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标准的,核实审核后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取消认定。
四、工作要求
1.各市、沈抚示范区要加强对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参评,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指导企业开展申报,对本地区企业咨询问题答疑。
2.各市、沈抚示范区要落实好初审责任,对企业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实地抽查等工作,按程序进行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企业代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事宜。
3.请各市、沈抚示范区于2025年4月10日(第一批)、10月10日(第二批)前完成初审和报送工作,将拟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附件6)、复核企业名单(附件7)、简单更名企业名单(附件8)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报送企业纸质版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纸质材料邮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可编辑电子版和PDF版材料同步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企业纸质佐证材料由各市存档备查,无需上报。
4.未通过认定且被退回的企业,若再次申报,需登录培育平台重新进行申报操作,不可在原申报批次上直接修改报送。
省厅工作联系人:张 磊 张成东 024-86906657
平台技术联系人:文 露 024-86895724
电子邮箱:lnzxqyc@163.com
附件:1.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
2.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清单
3.优质中小企业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
4.简单更名申请表
5.简单更名佐证材料清单
6.2025年度第X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7.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等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8.省级“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等企业简单更名申请核实汇总表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月15日
| 附件下载 |
附件1
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申 请 书
企业名称(盖章)
所在地区
推荐单位(盖章)
推荐时间 年 月
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
|
一、企业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 |
|
|||||||||
|
企业注册地 |
省 市(区) 县 |
|||||||||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
|||||||
|
法定代表人 |
|
电话 |
|
手机 |
|
|||||
|
联系人 |
|
电话 |
|
手机 |
|
|||||
|
传真 |
|
|
|
|||||||
|
注册时间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企业规模属于 |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
|||||||||
|
所属行业1 |
2位数代码及名称: |
|||||||||
|
具体细分领域 |
4位数代码及名称: |
|||||||||
|
企业类型 |
□国有 £合资 □民营 □外资 |
|||||||||
|
上市情况 □无上市计划 □有上市计划 □已上市 (股票代码: ) |
上市计划(如有,请填写) 1.上市进程:□ 未进行上市前股改 □ 已完成上市前股改 □ 已提交上市申请 2.拟上市地: □上交所 主 板 □上交所 科创板 □深交所 主 板 □深交所 创业板 □北交所 □境外 |
|||||||||
|
二、主导产品情况 |
||||||||||
|
主导产品名称(中文) |
|
从事该产品领域的时间(单位:年) |
|
|||||||
|
主导产品类别2 |
|
|||||||||
|
行业领军企业 (3个以内) |
1. 2. 3. |
|||||||||
|
三、经济效益和经营情况 |
||||||||||
|
重要指标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
|
全职员工数量 |
人 |
人 |
人 |
|||||||
|
其中:研发人员数量 |
人 |
人 |
人 |
|||||||
|
研发人员占全部职工比重 |
% |
% |
% |
|||||||
|
营业收入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 |
% |
% |
% |
|||||||
|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
% |
% |
% |
|||||||
|
研发费用总额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
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 |
% |
% |
% |
|||||||
|
净利润总额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
净利润率 |
%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 |
% |
% |
|||||||
|
资产总额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
资产负债率 |
% |
% |
% |
|||||||
|
上缴税金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
股权融资额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
四、专业化 |
||||||||||
|
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 |
% |
|||||||||
|
所属产业链(最多三项) |
|
|||||||||
|
主导产品是否在产业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 |
□否 □是 如是,请填写 “补短板”或“锻长板”的产品名称: 或填补国内(国际)空白的领域: 或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的产品名称: 说明(细分领域产品、技术先进性说明,300字以内):
|
|||||||||
|
主导产品是否属于工业“六基”领域 |
□否 £是 如是,请打勾 □核心基础零部件 □核心基础元器件 □关键软件 □先进基础工艺 □关键基础材料 □产业技术基础 |
|||||||||
|
主导产品是否属于中华老字号名录 |
□否 □是 |
|||||||||
|
主导产品是否为国内外知名大企业直接配套 |
□否 □是 如是,请填写 1. 2. 3. |
|||||||||
|
五、精细化 |
||||||||||
|
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 |
□一级 □二级 □三级以上 |
|||||||||
|
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 |
国家级、省级质量奖 项。 国家级质量奖 项,省级质量奖 项。 名称: |
|||||||||
|
企业获得的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可多选) |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其他 (请说明) |
|||||||||
|
企业自有品牌 |
自有品牌 项,名称: 省级以上著名品牌 项,名称: |
|||||||||
|
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制修订的已批准发布标准数量和名称 |
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总数 项。 国际标准 项;国家标准 项;行业标准 项。 |
|||||||||
|
名称: (请填写代表性标准,不超过5项) |
||||||||||
|
特色化 (省级主管部门自主设定) |
||||||||||
|
所属领域符合产业发展方向 |
A.属于《辽宁省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辽政办发〔2022〕22号)中所列的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增材制造、柔性电子、量子科技、储能材料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5分) B.属于《辽宁省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辽政办发〔2022〕22号)重点任务和目标中“老字号”“原字号”领域和产业(3分) C.属于辽宁省50条重点产业链(1分) D.不属于上述领域或产业(0分) |
|||||||||
|
企业主导产品或技术的独特性 |
A.拥有独有、可持续的工艺、技术或配方研制生产的产品 B.拥有独特、独有的工艺、技术、配方的专有技术 C.拥有“辽宁优品”“辽宁老字号”等地方特色品牌或具备地方特色属性的产品 |
|||||||||
|
其他特色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称号情况 |
□A. 获评高新技术企业 □B. 获评科技型中小企业 □ C. 获评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 □ D. 获评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等绿色制造试点示范 □ E. 获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 F. 获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 G. 获评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 □ H. 获评辽宁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企业 □ I. 入编《产业基础领域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 □J. 企业主导产品列入辽宁省工业企业创新产品目录 □ 以上均无 |
|||||||||
|
七、创新能力 |
||||||||||
|
建立研发机构级别 |
□国家级 个 □省级 个 £市级 个 □市级以下 个 □自建_____个 □未建立研发机构 |
|||||||||
|
拥有与主导产品有关的 I类知识产权情况 |
I类知识产权总数 项,包括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 项。 属于自主研发的Ⅰ类知识产权 项。
其中发明专利 项;植物新品种 项; 国家级农作物品种 项; 国家新药 项;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项。 |
|||||||||
|
拥有与主导产品有关的 Ⅱ类知识产权情况 |
Ⅱ类知识产权总数 项。 其中软件著作权 项;实用新型专利 项; 外观设计专利 项。 |
|||||||||
|
近3年是否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 |
□否 □是 如是,请填写: 年份 年,名称 ,排名 |
|||||||||
|
近3年是否获得省级科技奖励 |
□否 □是 如是,请填写: 年份 年,名称 ,排名 |
|||||||||
|
近3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
□否 □是 如是,请填写: 年份 年,排名 |
|||||||||
|
八、其他 (省级主管部门自主设定) |
||||||||||
|
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 |
|
|||||||||
|
其他材料 |
(附件) |
|||||||||
|
真实性声明 |
以上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本企业愿为此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
|||||||||
附件2
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清单
一、相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需完整上传但不限于以下佐证材料,将常规材料、直通材料分成两个文件夹,相关文件分类命名后在系统申请表中“8.其他-其他材料”处以1个zip格式文件(不超过300Mb)上传,无直通材料无需创建空文件夹。
(二)常规材料需包括填报完成并下载打印的《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及封皮(“真实性声明”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封面加盖公章,相关数据须与培育平台申报系统保持一致),需作为所有佐证材料的第一部分。
(三)申请复评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需修改申请书封皮及表格标题为《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评申请书》及《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评申请表》,其他内容与线上填报内容保持一致。
(四)佐证材料须印刷清楚、整齐、双面打印,按目录顺序胶装成册,并自目录页起编写页码(可手写、空白页不编)。
二、常规材料
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2022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证明材料(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提供完整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下载、提供完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3.与企业上市有关的佐证材料。
4.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凭证(可通过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测,保存测试结果,并导出PDF凭证,凭证应包括: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上年末从业人员、上年度营业收入信息)。
主导产品情况
主导产品的简要文字介绍(不超过300字)及图片(1-2张)。
经济效益和经营情况
1.2022、2023、2024三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加盖税务局印章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需体现近三年研发费用和主营业务收入等数据。2024年度审计报告为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审计报告正文、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均需赋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如体现“税务机关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等字样,则视为无效。企业填报的经济效益和经营情况相关数据需与企业审计报告或纳税申报表中数据一致。如审计报告有合并报表,需一并提供母公司报表。
2.2024年12月份的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社保缴费系统查询下载,需体现社保缴费人数,如企业以合并报表数据申报,则需提供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的2024年12月份的企业社保缴费人数证明)。
3.研发人员明细单,含相关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历背景、职务等情况。
专业化(每项情况介绍不超过500字)
1.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说明。如涉及可提供权威单位出具的科技成果评价证书和报告、查新报告等材料。
2.属于工业“六基”领域情况(参考《工业“四基”发展目录》)。
3.中华老字号查询结果截图,可登录“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https://zhlzh.mofcom.gov.cn/)查询。
4.为大企业配套情况介绍。
精细化
1.数字化水平评测结果截屏文件,企业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通过“数字化转型—数字化水平评测”窗口进行自评,该项评测可多次操作,结果默认为最后一次。如测试结果为三级以上,需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采购的信息化建设、运维服务协议和信息化系统页面截图,如企业使用自己开发的系统,请提供闭环的立项、开发、使用等资料。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国家或省、市驰名、著名商标、名牌产品证、注册商标证等。
4.参与国家标准或牵头制定的行业标准文本等。
特色化
1.与特色化指标有关的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主导产品或技术独特性情况介绍(不超过500字)。
2.与其他特色及获得称号情况对应的相关证书或文件等。
创新能力
1.国家、辽宁省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以及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机构的认定文件(或网页截图)等。
2.有效期内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复印件,相关材料数量较多的可按照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自主研发Ⅰ类知识产权、Ⅰ类知识产权、Ⅱ类知识产权分类展示,每种1-2件,其余提供简要说明和明细表,含类别、知识产权名称、知识产权编号、授权公告日、专利权人、专利缴费凭证、系统截图等专利有效性证明。如有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的,请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和说明。
其他(线上填报即可)
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不超过500字),开头处写明本次申报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本次复评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正文包括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主营业务情况,主导产品情况、所属细分领域,在该领域的地位,近三年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未来五年发展规划等。
三、直通材料(按满足的直通条件提供相应材料)
1.2022年以来获得国家级或辽宁省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国家级科技奖励包括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防科技奖,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辽宁省科技奖励限三等奖及以上,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获奖证书需体现企业名称)。
2.1000万元以上研发费用支出票据,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支出财务辅助帐、付款凭证、大额发票;专项审计报告无效。
3.2023、2024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60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银行到账凭证、出让股权不超过30%证明材料)。
4.2022年以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凭证。
附件3
优质中小企业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
|
企业名称 |
|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
|
企业注册地 |
|
||||
|
法人代表 |
|
法定代表人电话 |
|
法定代表人手机 |
|
|
联系人 |
|
联系人电话 |
|
联系人手机 |
|
|
所属行业 |
|
|
|
||
|
具体细分领域名称 |
|
||||
|
注册时间 |
|
注册资本(万元) |
|
传真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主导产品 |
|
||
|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企业规模属于 |
大型 |
||||
|
中型 |
|||||
|
小型 |
|||||
|
微型 |
|||||
|
变更类型 |
名称变更 |
具体情况说明: |
|||
|
控股股东变更 |
|||||
|
跨省迁移 |
|||||
|
企业合并 |
|||||
|
企业重组 |
|||||
|
设立境外分支机构 |
|||||
|
其他 |
|||||
|
(请说明) |
|||||
|
变更前情况 |
|
||||
|
变更后情况 |
|
||||
|
其他说明 |
|
上传佐证资料 |
|
||
|
真实性声明 |
以上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本企业愿为此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
||||
|
法定代表人(签名): |
|||||
附件4
简单更名申请表
|
企业名称 |
变更前 |
|
||
|
变更后 |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
企业名称历史变更情况(认定X后) |
||||
|
序号 |
变更时间 |
变更内容 |
||
|
|
|
|
||
|
|
|
|
||
|
企业更名原因(限100字内)
|
||||
|
承 诺: 我公司申报的X更名属于简单更名情况,不涉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 申请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
||||
注:“X”代表企业获评的称号,如获评称号多于一个,可在省级专精特新产品(技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选择最高梯度进行填写。
附件5
简单更名佐证材料清单
1.自申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起所有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含名称、地址、组织形式(股权转让、股东更换、法人代表更换等)、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等相关佐证材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
2.企业更名前后营业执照复印件;
3.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佐证材料。
附件6
2025年度第X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单位(盖章):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导产品名称 |
评价得分 |
是否为 直通企业 |
满足的 直通条件 |
主导产品简要文字介绍(不超过300字) |
|
1 |
A企业 |
|
|
是/否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
附件7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等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导产品名称 (请勿填写英文) |
是否创新直通 |
企业规模类型 |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
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 |
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 |
Ⅰ类知识产权数量(项) |
其中: |
该企业三年来发展情况及 主导产品简要文字介绍 (不超过300字) |
复核意见 |
|||
|
2023 |
2024 |
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 |
自主研发Ⅰ类知识产权数量 |
|
是否推荐 |
如不推荐,请注明理由 |
||||||||
|
1 |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本页可用A3纸打印。
附件8
省级“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等企业简单更名申请核实汇总表
单位(盖章):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专精特新企业类型及认定年份 |
主导产品 名称 |
该企业属于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重点领域且主导产品主要特点等介绍(不超过100字) |
企业更名原因(100字以内) |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1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注:以上企业均属于简单更名情况,不涉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
1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大类行业填写所属行业。
2对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填写产品4位数字代码及名称。无法按该目录分类的,可按行业惯例分类。如是新产品请标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