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根据《四川省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评审,协会同意对《儿童青少年体重管理中西医结合干预规范》团体标准项目予以立项。
本团体标准的牵头单位为成都市温江区中医医院,请起草单位按照协会标准化工作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同时强化编制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确保按期完成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立项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协会秘书处。
:蒋老师:13915284@qq.com
四川省标准化协会
2026年08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