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排放连续直接测量系统技术规范 工业尾气氧化亚氮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ntinuous direct measurement systems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 Nitrous oxide in industrial tail gas
国家标准项目《温室气体排放连续直接测量系统技术规范 工业尾气氧化亚氮》由 TC548(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海油总节能减排监测中心有限公司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海油(山西)贵金属有限公司 。
基础信息
- 制修订
- 制定
- 项目周期
- 15个月
- 公示开始日期
- 2026-09-18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6-10-18
- 标准类别
- 环保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10
- 归口单位
- 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硝酸、己二酸和己内酰胺等工业生产过程中尾气氧化亚氮(N?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结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检测方法、监测站房、安装、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管理、质量保证以及数据审核处理的要求。适用于N?O-CEMS的设计、生产、检测和运行管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 适用范围:明确适用的行业及系统类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GB/T 16157、HJ 75、HJ 76、HJ 212等现有标准。 3 术语与定义:界定N?O-CEMS、响应时间、漂移、相对准确度等20项关键术语。 4 系统的组成和结构:规定系统由监测单元、参数单元、数据单元组成,包括采样、预处理、分析、辅助设备及结构示意图。 5 技术要求:涵盖外观、工作条件、安全要求;功能要求包括采样传输(加热、反吹、材质)、预处理(除湿、过滤)、辅助设备(反吹、气幕、排放)、校准功能(手动/自动、全系统校准)、数据采集处理(显示记录、通信)等。 6 性能指标:规定实验室检测指标(响应时间、重复性、线性误差、24h/一周漂移、环境影响、干扰、振动、CO转换效率、平行性、检出限)和现场检测指标(系统响应时间、示值误差、漂移、准确度;流速/温度/湿度CMS准确度)。 7 检测方法:分别规定实验室和现场检测的一般要求、标准物质、测试步骤及计算公式,包括初检、90天运行、复检流程。 8 质量保证:包括安装位置选择、采样平台要求、减排措施前后监测点布置、参比方法使用、运行期校准维护、数据偏差调节等。 9 检测项目:以表格汇总实验室、初检、复检各阶段全部检测项目及技术要求。 10 监测站房要求:规定站房面积、环境条件(温度、湿度)、配电、标准气体配备、防水防爆、通讯等。 11 安装要求:明确采样位置(优先垂直管段、负压区、避开水滴)和施工规范。 12 技术指标调试检测:系统连续运行168h后,进行示值误差、响应时间、漂移、正确度、流速/温度/湿度CMS指标检测,并明确中断处理要求。 13 技术验收:包括技术指标验收和联网验收,验收前置条件(安装、调试、稳定运行、自检报告)。 14 日常运行管理要求:规定运维职责、日常巡检、维护保养记录、校准校验规程。 15 日常运行质量保证要求:强调失控时采取纠正措施并缩短校准周期。 16 数据审核和处理:明确有效数据时段判定、停运期间要求、季度审核及有效数据捕集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