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发布《消防车 第12部分:举高消防车》等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消防车 第12部分:举高消防车》等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现予以公告。
附件文件下载:2026年第41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6-09-28
本篇文章或报道转自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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