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材技术标准 | 序号 010 (2025) | |||||
2吨储水罐技术要求 | ||||||
市场选型 | ||||||
目 次
本标准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XXX提出。
本标准由XXX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XXX。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
2吨储水罐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2吨储水罐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市场选型2吨储水罐的设计、生产、检验和采购。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后的任何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都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提倡使用本标准的各方探讨使用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不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GB/T 16422.2-2022 | 塑料 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2部分 氙弧灯 |
GB/T 17219 |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
GB/T 19976-2005 | 纺织品 顶破强力的测定 钢球法 |
GJB 145A-1993 | 防护包装标准 |
GJB 150.7A-2009 | 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 第7部分:太阳辐射试验 |
GJB 150 9A-2009 | 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 第9部分:湿热试验 |
GJB 150 10A-2009 | 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 第10部分:霉菌试验 |
GJB 651 | 军队战时饮用水卫生标准 |
GJB 1182-1991 | 防护包装和装箱等级 |
GJB 1379A-2015 | 军用汽车颜色与涂层 |
GJB 1626A-2009 | 后勤装备标志设计要求 |
GJB 1856A-2008 | 军事后勤装备研制及选型的标准化要求和审查 |
GJB 2948-1997 | 运输装载尺寸与重量限值 |
GJB 5727-2006 | 后勤装备高温低温湿热实验室试验方法 |
GJB 6645-2009 | 后勤装备通用战术技术指标要求 |
GJB 7742-2013 | 2003系列软体贮水罐规范 |
FZ/T 01007-2008 | 涂层织物耐低温性的测定 |
3 要求
3.1 组成
2吨储水罐由软体储水内罐、保温外套和附件组成,其中保温外套为高寒地区的选配部件。
3.2 功能和性能
3.2.1 基本参数与性能
3.2.1.1 额定储水容量:2m³;
3.2.1.2 储水卫生性:
a) 平时,初始水质符合GB5749-2022表3.2.3且余氯≥0.5mg/L,储水7天后,水质仍符合GB 5749规定;xx,初始水质符合GJB 651且余氯≥0.5mg/L,储水7天后,水质仍符合GJB 651规定;
b) 软体水罐触水材料性能符合GB/T 17219,水罐排空后在24小时(高温/高湿环境下12小时)内可直接复用,无需清洗消毒;
3.2.1.3 保温性能:加保温套时,当初始水温为5℃,水罐储水量为1m³时,在环境气温-41℃储水16h后,不得出现影响使用的结冰现象;
3.2.1.4 密封性:水罐盛水静置24小时,无渗水、漏水现象;
3.2.1.5 防尘性:具有防止树枝、树叶、灰尘等落入水罐功能。
3.2.2 展开、撤收性能
2人在15min内完成展开,15min内完成撤收(不含清洗、晾干时间)。
3.2.3 主要材料
a) 一般要求
储水罐所用材料应满足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规定,符合本技术条件的相应要求,经检验合格,并具有合格证书。
b) 材料性能要求
参照GJB 7742-2013 2003系列软体储水囊规范,储水罐内罐罐体主要材料性能应符合表3.2.3规定。
表3.2.3 内罐罐体主要材料性能要求
项目 | 性能指标 |
抗刺穿(N) | ≥1800 |
低温性能 | -41℃可折,不分层,不断裂 |
耐老化性能(氙灯) | 720h膜面无明显龟裂 |
卫生性 | 应符合GB/T 17219的规定 |
耐水性 | 70℃蒸馏水,浸泡42d,剥离强度保持率≥67% |
防霉性 | 28天霉菌试验,防霉等级为0级 |
3.3 可靠性
3.3.1 使用寿命
在规定的使用环境条件下,储水罐使用寿命应不少于2年。
3.3.2 储存寿命
在规定的存储条件下,储水罐储存寿命应不少于5年;未使用过的水罐储存5年后,需进行外观、储水密封性、卫生性、保温性检查。
3.3.3 展撤次数
储水罐无故障循环展开、撤收次数应不少于120次,不影响正常使用。
3.4 维修性
3.4.1 可达性
零部件应具有良好的可达性,便于检查、调整、连接和保养操作。
3.4.2 互换性
各零部件具有良好的安装尺寸与功能互换性,拆装简便,易于更换维修;罐体如有破损,可用备件及修补器具进行修补。
3.4.3 修复时间
零部件平均修复时间应不大于30min。
3.5 环境适应性
3.5.1 工作环境温度
a) 无保温外套时,在0℃~46℃下应能展开撤收和使用;
3.5.2 贮存极限温度
在-55℃,70℃的环境温度条件下贮存后,在正常工作环境温度下应能正常展开撤收和使用。
3.5.3 相对湿度耐受能力
水罐展开后,相对湿度95%(40℃)持续时间48h的恒定湿热试验,内罐和保温套均无变形、龟裂等现象。
3.5.4 太阳辐射耐受能力
在太阳辐射强度1120W/㎡条件下,保温外套、内罐面材料不发生变形以及发粘、龟裂、损坏等。
3.5.5 防生物侵蚀能力
能防止各类霉菌、真菌、白蚁和啮齿类动物的有害影响。
3.6 战场环境及勤务适应性
3.6.1 展开地适应性
能在平整的地面、坡度不大于2%地面环境中使用。
3.6.2 运输性及装卸搬运适应性
运输性:应能满足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工具的装运要求,运输装载尺寸与重量限值应符合GJB 2948有关规定。
装卸搬运适应性:应符合GJB 1181《军用装备包装、装卸、贮存和运输通用大纲》的要求;
3.6.3 使用人员条件和数量
经简单培训,2名普通战士可完成操作。
3.7 尺寸和重量
3.7.1 尺寸
a) 占地面积(罐体加保温外套):≤3.5㎡;
b) 高度:≤1200mm;
c) 单件包装体积(长×宽×高):≤1200mm×550mm×650mm。
3.7.2 重量
贮水内罐:≤20kg,保温外套:≤20kg,总质量(含贮水内罐、保温外套及所有附件):≤60kg。
3.7.3 颜色
外部颜色应符合GJB 1379A-2015的要求,采用亚光军绿色。
3.8 加工质量
a) 外购零部件应有检验合格证书,外购零部件购入后应由承制单位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装配。
b) 囊体表面应平整、光洁、无扭曲、无抽皱、无破损。
3.9 标准化
a) 研制工作应遵循GJB 1856A-2008《后勤装备研制及选型的标准化要求》;
b) 产品零部件标准化程序系数不小于0.6。
3.10 技术资料
2吨储水罐的技术资料至少应包括使用维护说明书、使用操作视频资料。
4 质量保证措施
4.1 一般要求
样品和检测报告作为产品质量保证依据。所有性能指标均应提供国家或地方省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
检测项目包括功能和性能、可靠性、维修性、环境适应性、战场环境及勤务适应性、尺寸和重量、颜色、加工质量、标准化、技术资料等。
4.2 检验分类
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分类如下:
产品检验(见4.3);
4.3 产品检验
4.3.1 检验时机
a) 产品转厂生产时;
b) 关键零部件或材料发生改变,可能引起性能发生较大变化时;
c) 停产两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订购方提出要求时。
4.3.2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按表4.3.4的规定执行。
4.3.3 受检样品数量
受检样品数量至少为2套。
4.3.4 合格判据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为合格,若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允许返修复检二次,如果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则判该产品检验为不合格。
表4.3.4 检验项目表
序号 | 检验项目 | 产品检验 | 质量一致性检验 | 要求 章条号 | 检验方法 章条号 | |
A组 | B组 | |||||
1 | 水罐容量 | ● | — | ● | 3.2.1 | 4.5.1 |
2 | 包装 | ● | ● | — | 5.1 | 4.5.2 |
3 | 尺寸 | ● | ● | — | 3.7.1 | 4.5.3 |
4 | 重量 | ● | ● | — | 3.7.2 | 4.5.4 |
5 | 加工质量 | ● | ● | — | 3.9 | 4.5.5 |
6 | 保温性能 | ● | — | — | 3.2.1 | 4.5.6 |
7 | 储水卫生性 | ● | — | — | 3.2.1 | 4.5.7 |
8 | 密封性 | ● | — | ● | 3.2.1 | 4.5.8 |
9 | 防尘性 | ● | ● | — | 3.2.1 | 4.5.9 |
10 | 湿热试验 | ● | — | — | 3.5.3 | 4.5.10 |
11 | 太阳辐射 | ● | — | — | 3.5.5 | 4.5.11 |
12 | 防生物侵蚀能力试验 | ● | — | — | 3.5.6 | 4.5.12 |
13 | 高温贮存 | ● | — | — | 3.5.2 | 4.5.13 |
14 | 低温贮存 | ● | — | — | 3.5.2 | 4.5.14 |
15 | 高温工作 | ● | — | — | 3.5.1 | 4.5.15 |
16 | 低温工作 | ● | — | — | 3.5.1 | 4.5.16 |
17 | 维修性 | ● | — | — | 3.4 | 4.5.17 |
18 | 可靠性 | ● | — | — | 3.3 | 4.5.18 |
19 | 展开撤收性能 | ● | — | — | 3.2.2 | 4.5.19 |
20 | 材料一般性要求 | ● | — | — | 3.2.3 | 4.5.20 |
21 | 抗刺穿性能 | ● | — | — | 3.2.3 | 4.5.21 |
22 | 耐老化性能(氙灯) | ● | — | — | 3.2.3 | 4.5.22 |
23 | 耐水性能 | ● | — | — | 3.2.3 | 4.5.23 |
24 | 防霉性 | ● | — | — | 3.2.3 | 4.5.24 |
25 | 标准化 | ● | — | — | 3.10 | 4.5.26 |
注:“●”表示应检项目;“—”表示不需检验项目。 | ||||||
4.4 质量一致性检验
4.4.1 检验时机
a) 产品批量生产时;
b) 产品出厂检验时;
c) 订购方有要求时。
4.4.2 检验分组
质量一致性检验/验收分为A组检验、B组检验。
4.4.3 A组检验
4.4.3.1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按表3.2.3的规定执行。
4.4.3.2 组批和抽样
检验批及抽样方案应符合GJB 179A-1996规定,每批应由同型号、同种类、同等级、同结构、且生产条件和生产时间基本相同的单位产品组成。批的构成和批量大小应由检验负责部门规定和认可。当检验批量大于2000顶时宜分成子批检验,子批数量应基本相等。均采用特殊检查水平S-3和一次正常检验抽样方案,可接受质量水平(AQL,百分不合格品率)为:无致命不合格品,严重不合格品6.5,轻不合格品10。
4.4.3.3 缺陷分类及编码
缺陷分类及编码见附录A。
4.4.3.4 合格判据
根据样本检验结果和确定的抽样方案进行判断,若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接收数,则判该批A组检验合格;如不合格品数等于或大于拒收数,则判该批A组检验不合格。
4.4.3.5 批处理
经A组检验的合格批,剔除或更换该批中的不合格品后提交B组检验。
对所有A组检验的不合格批,经过修理或调换成合格品后,再次提交进行正常检验,若判定为合格批,剔除或更换该批中的不合格品后提交B组检验;若再判定为不合格批,由订购方与承制方协商处理。
4.4.4 B组检验
4.4.4.1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按表3.2.3的规定执行。
4.4.4.2 组批和抽样
B组检验应从A组检验的合格批中抽取样本。采用计数抽样检验,检验批及抽样方案应符合GJB 179A-1996规定,采用特殊检查水平S-2和一次正常检验抽样方案,可接受质量水平(AQL,百分不合格品率)为:无致命不合格品,严重不合格品4.0,轻不合格品6.5。
4.4.4.3 缺陷分类及编码
缺陷分类及编码见附录A。
4.4.4.4 合格判据
根据样本检验结果和确定的抽样方案进行判断,若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接收数,则判该检验批合格;如不合格品数等于或大于拒收数,则判该检验批不合格。
4.4.4.5 批处理
经B组检验的合格批,剔除或更换该批中的不合格品后方可交付,订购方应整批接受。
对所有检验的不合格批,经过修理或调换成合格品后,再次提交进行正常检验,判定为合格批,剔除或更换该批中的不合格品后方可交付,订购方应整批接受;若再判定为不合格批,由订购方与承制方协商处理。
4.5 检验方法
4.5.1 水罐容量
以重量法或流量法测试水罐的容量。
合格判定:水囊容量符合3.2.1的要求。
4.5.2 包装检查
用目测方法对照储水罐包装状态逐件检查,结果应符合5.1的要求。
4.5.3 尺寸参数测量
用精度为1mm钢尺或皮尺进行尺寸测量。
a) 展开尺寸的测量。将带有保温外套的储水罐完好的架设在平坦地面上,注入2立方水,关闭水罐所有开口后测量占地面积,测量两次;罐体高度分别在水罐顶部不同位置测量四次。
b) 包装件尺寸的测量。将包装调整好,各尺寸取3值计算结果。
c) 测量结果。除另有规定外,测量结果取算术平均值。
4.5.4 重量参数测量
用精度为0.1kg的秤称量下列包装件的重量,并计算总重量,精确至0.1kg。
a) 保温套重量;
b) 储水内罐重量;
c) 附件包重量;
d) 总重量为a)~c)称量结果之和。
4.5.5 加工质量检查
在灯光或自然光下,用目测方法,逐件逐项检查,应满足3.9要求。
4.5.6 保温性能
将储水罐展开,注入1m³水温为5℃的水,紧闭所有开口、接口,在环境温度-41℃下储水16h后,观察水罐里的水是否结冰。
4.5.7 储水卫生性
在不从水罐中取水的情况下:
a) 平时,初始水质符合GB5749-2022表3.2.3(余氯≥0.5mg/L),储水7天后,水质仍符合GB 5749规定;
b) x时,初始水质符合GJB 651(余氯≥0.5mg/L)初始水质余氯≥0.5mg/L,储水7天后,水质仍符合GJB 651规定;
4.5.8 密封性
水罐内分别装入2m³水、1.5m³水、1m³水,静置24小时,无渗水、漏水现象则判定合格。
4.5.9 防尘性
检查水罐防尘措施,满足防树枝、树叶、灰尘落入功能,则判定合格。
4.5.10 湿热试验
根据GJB 150.9A《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 第9部分:湿热试验》规定,将储水罐置于相对湿度95%(40℃)的湿热环境中,持续时间48小时后,水罐无变形、龟裂等现象,则判定合格。
4.5.11 太阳辐射试验
根据GJB 150.7A《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 第7部分:太阳辐射试验》规定,在太阳辐射强度1120w/㎡条件下,不发生变形以及发粘、龟裂、损坏等,则判定合格。
4.5.12 防生物侵蚀能力试验
参照GJB 150.10A中试验方法,罐体材料进行28天霉菌试验,防霉等级为0级无霉菌生长,则判定合格。
4.5.13 高温贮存
参照GJB 5727-2006中试验方法4.1.1,将试验室内温度升至70℃并保持12h后进行贮存试验检查,试验后储水罐外观目测无异常,储水功能正常,则判定合格。
4.5.14 低温贮存
参照GJB 5727-2006中试验方法4.2.1,将试验室内温度降至-55℃并保持12h后进行贮存试验检查,试验后储水罐外观目测无异常,储水功能正常,则判定合格。
4.5.15 高温工作
参照GJB 5727-2006中试验方法4.1.2,将试验室内温度调至46℃并保持4h后,进行储水罐展开作业检查,试验后储水罐外观目测无异常,且能在46℃气温下能够正常作业,则判定合格。
4.5.16 低温工作
参照GJB 5727-2006中试验方法4.2.2,将试验室内温度调至-41℃并保持4h后,进行进行储水罐展开作业检查,试验后储水罐外观目测无异常,且储水罐在-41℃气温下能够正常作业,则判定合格。
4.5.17 维修性检验
保温外套、内罐采用目测和模拟操作相结合的方法,对下列维修性的特性进行逐项检查和评定:
a) 维修的可达性;
b) 易损件、常拆件的互换性、通用性;
c) 维修使用技术文件的完备性、适用性。基层平均修复时间≤30min。
4.5.18 可靠性
考核储水罐的无故障展开撤收次数,储水罐从包装状态展开到使用状态,再撤收到包装状态算一次任务循环,累计进行120次展开撤收作业。内罐无渗漏水、保温外套无破损、底板无破损,则判定合格。
4.5.19 展开撤收性能
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水罐操作方法及管理知识。按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从打开包装开始到准备使用为止,记录完成展开作业所需的时间和人数。从卸取部件开始到包装运输状态为止,记录完成撤收作业所需的时间和人数。展开、撤收时间≤15min/2人则判定合格。
4.5.20 材料一般性要求
检查承制方提供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材料检测报告,质量一致性检验中,应检查材料采购的品种和数量与实际使用量的一致性,并和检验报告中材料供应商一致。
4.5.21 抗刺穿试验
参照GB/T 19976采用直径25mm球形顶杆进行试验,刺穿力≥1800N,则判定合格。
4.5.22 耐老化性能(氙灯)
参照GB/T 16422.2进行试验,在5%的伸长下光老化720小时,无明显龟裂则判定合格。
4.5.23 耐水性试验
参考HG/T 3052进行试验,罐体材料放入70℃蒸馏水中,浸泡42天,测试剥离强度保持率不小于67%,则判定合格。
4.5.24 防霉性
按GJB 150.10A,28d霉菌试验,防霉等级为0级,则判定合格。
4.5.25 标准化检验
按GJB 1856A-2008进行标准化设计与评定。零部件标准化程度系数≥0.6。
5 交货准备
5.1 包装
2吨储水罐的防护包装等级应符合GJB 1182-1991中5.1规定的B级;
2吨储水罐的防护包装应符合GJB 145A中一般要求的规定;
应随带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装箱清单各1份,封装后和维修配件一起装入包装袋内。维修配件应包含补丁条、胶水等和易丢失备用件。
5.2 标志
5.2.1 标志颜色
标志牌颜色为黑色,文字为白色。
5.2.2 标志字体
标志名称字体为小二号宋体,规格、储备代码、装备编号、出厂编号、出厂日期、包装质量、外形尺寸、设计单位、承制单位字体为四号仿宋,监制单位字体为小二号黑体。
5.3 运输和贮存
5.3.1 运输
2吨储水罐包装件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能够防雨、防潮、防损坏。
5.3.2 贮存
a) 2吨储水罐应在有防雨、防晒、通风条件和消防设备的库房贮存,库房应远离热源和火源;
b) 贮存极限温度-41℃,70℃,产品在贮存期间严禁与酸、碱、油等有机溶剂及尖锐物品接触;
c) 包装箱堆码层数应满足8层要求;
d) 受雨淋或受潮后的储水罐包装件及内装零部件不应长期存放,应及时进行晾干、擦干等维护保养后,重新按规定包装贮存。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缺陷分类
致命缺陷、严重缺陷及轻缺陷分类见表A.1。
表A.1 缺陷分类表
致命缺陷 | 严重缺陷 | 轻缺陷 | |||
编码 | 内容 | 编码 | 内容 | 编码 | 内容 |
001 | 水囊漏水严重,无法修补 | 101 | 水罐密封性不符合要求 | 201 | 工具及备附件缺失 |
002 | 运水容量低于额定值10% | 102 | 重量或尺寸超出规定值10%及以上 | 202 | 存在颜色或加工质量问题 |
003 | 材料安全性不符合要求 | 103 | 保温性能不符合要求 | 203 | 包装、标志或技术资料不符合要求 |
204 | 重量或尺寸超出规定值10%以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