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材技术标准 | 序号 017 (2025) | |||||
帐篷式厕所技术要求 | ||||||
市场选型 | ||||||
目 次
前言 Ⅱ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XXX提出。
本标准由XXX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XXX。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
帐篷式厕所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帐篷式厕所(以下简称厕所)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市场选型帐篷式厕所的的设计、生产、检验和采购。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后的任何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都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提倡使用本标准的各方探讨使用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不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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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要求
3.1 组成
3.1.1 厕所由帐篷、卫生器具和附件等组成。帐篷由外篷、保温内篷、篷架及帐篷附件等组成,其中保温内篷为选配部件,可为高寒地区配发;卫生器具由蹲便架、导便装置、集便箱、小便器、小便器固定结构、小便收集装置等组成;附件由集便袋、隐私隔布、侧墙上部防污隔布、侧墙下部防污隔布等组成。
3.1.2 除集便箱、小便收集装置以外所有与粪污直接接触的部件均为耗材,包括导便装置、小便器、集便袋、隐私隔布、侧墙上部防污隔布、侧墙下部防污隔布等,除集便袋以外均一用一备,集便袋不少于200只。其中集便袋每天更换或按需更换,侧墙上部防污隔布按需更换,导便装置、小便器、隐私隔布、侧墙下部防污隔布等一次部署(单次最长使用时间3个月)使用后更换不回收。
3.1.3 一般该厕所使用需设置集便坑,蹲便架下方设置导便装置,排泄物收集至集便坑;当在硬质地面或不便挖集便坑时,蹲便架下方放置集便箱,每天至少人工清运1次集便箱。小便器与小便收集装置组合使用,每天至少人工清运2次小便收集装置。
3.2 功能及性能要求
3.2.1.1 满足150人如厕使用要求。
3.2.1.2 蹲便厕位数量不小于6个,小便厕位数量不小于5个。
3.2.1.3 当温度低于5℃时,用户自行配备多燃料供暖炉组合使用。
3.2.1.4 满足通风、易清洁、易维护等功能。
3.2.2 展开撤收性能
3.2.2.1 展开时间不大于45min/8人(不含挖坑作业,含卫生器具架设作业)。
3.2.2.2 撤收时间不大于50min/8人(不含清洁及掩埋作业)。
3.3 可靠性
3.3.1 帐篷
正常的使用条件下,帐篷连续使用寿命不少于3年;正常的封存条件下,帐篷贮存寿命不少于10年;帐篷无故障循环架设、撤收次数不少于30次。
3.3.2 卫生器具及附件
正常的使用条件下,卫生器具中除耗材以外的部件(蹲便架、集便箱、小便器固定结构、小便收集装置等)连续使用寿命不少于3年,耗材连续使用寿命不少于3个月;正常的封存条件下,卫生器具中除耗材以外的部件贮存寿命不少于10年,耗材正常封存状态下贮存寿命不少于12个月。
3.4 维修性
3.4.1 零部件应具有良好的可达性,便于检查、调整、连接和保养操作。
3.4.2 杆件、拉链头、螺钉等易损件和常拆件应采用标准件和通用件,具有良好的安装尺寸与功能互换性,拆装简便,易于更换维修。
3.5 环境适应性
本厕所环境适应性应满足下列要求:
在-41℃~46℃的环境温度条件下应能正常展开撤收和使用。
在-55℃,70℃的环境温度条件下贮存,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后厕所应能正常展开撤收和使用,战术技术指标和主要原材料原有的理化性能不改变。
3.5.3 相对湿度
厕所应通过相对湿度95%(40℃)持续时间48h的恒定湿热试验。
帐篷设置简易除雪装置,在100mm积雪、风速20.7m/s(相当于8级风力)最不利荷载组合作用下,结构稳定可靠,能正常工作,节点和受力构件不应出现损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永久变形。
帐篷在展开状态,进行降雨强度为16mm/h、持续时间为5h的淋雨试验,外篷内表面应无滴漏水现象。
帐篷在太阳辐射强度1120W/m2条件下,篷体不发生起泡、脱落、分层、变色、损坏。
厕所金属部件应能满足抗腐蚀的要求,经过GJB 150.11A-2009规定的试验后,表面不应出现锈蚀、变色、起泡、脱落等现象。
3.5.8 防生物侵蚀能力
帐篷材料应具有抗霉菌能力,或能有效抑制霉菌生长,在GJB 150.10A-2009规定的试验条件下长霉程度不高于1级。
3.6 勤务适应性
硬质包装箱应能通过GJB 150.18A-2009规定的运输跌落试验,纸包装箱应能通GB/T 4857.5-1992规定的运输跌落试验。
3.6.2 颜色
3.6.2.1 帐篷外表面为四色迷彩,颜色色差符合GJB 7390-2012中3.3.2规定的技术要求,与标准色色差应不大于3L*a*b*单位。
3.6.2.2 硬质包装箱外表面为亚光军绿色,色差应不低于GB/T 250-2008中2.4规定的4级。
3.6.3 展开地适应性
能够在5%坡度以内、便于设置地桩的地域架设。
包装件最大尺寸和最大重量应满足GJB 2948-1997规定的运输装载尺寸与重量限值,除帐篷以外的包装件尺寸规格应符合GJB182B-2013的规定。
应符合GJB 1181-1991的有关要求,厕所包装件结构、尺寸和重量应便于人工搬运(4人)。
经简单培训后的8名普通战士可完成厕所展开操作。
3.7 材料
厕所所用材料应满足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规定,符合本标准的相应要求,经检验合格,并具有合格证书,且非独家专利,供应渠道多。厕所所用材料应满足厕所要求的可靠性、环境适应性和勤务适应性要求。
3.7.2 帐篷
3.7.2.1 帐篷外篷面料技术性能应符合表3.7.2.1规定的要求,外篷内表面为浅色,与标样对比色差不应低于GB 250-2008中2.4规定的3级,同件产品同种材料色差不低于3级。
3.7.2.2 保温内篷的面层材料技术性能的要求见表3.7.2.2,保温内篷应厚薄均匀,不得有污渍、破洞等疵点,保温内篷颜色应尽量选用白色或其它浅色,与标样对比色差不应低于GB 250-2008中2.4规定的3级,同件产品同种材料色差不低于3级。
表3.7.2.1 外篷布性能指标
项目 | 指标参数 | 检验方法 | |
断裂强力,N | 经向 | ≥2000 | GB/T 3923.1-2013 |
纬向 | ≥1700 | ||
静水压,kPa | ≥15 | GB/T 4744-2013 | |
耐光色牢度,级 | ≥4 | GB/T 8427-2019 | |
损毁长度 mm | ≤200 | GB/T 5455-2014 | |
续、阴燃时间 s | ≤15 | GB/T 5455-2014 | |
表3.7.2.2 保温内篷面层面料技术性能
项目 | 指标参数 | 检验方法 | |
断裂强力,N | 经向 | ≥380 | GB/ T3923.1 |
纬向 | ≥300 | ||
损毁长度 mm | ≤200 | GB/T 5455-2014 | |
续、阴燃时间 s | ≤15 | GB/T 5455-2014 | |
3.7.2.3 门窗纱网采用涤纶长丝网格布,每个网眼的最大尺寸不超过1mm×1mm,不应低于0.8mm×0.8mm,按GB/T 19976-2005检验,钢球直径采用(38±0.02)mm,顶破强力应不小于220N,纱线抗滑移(定负荷80N)不大于6mm,其他技术与质量要求应符合FZ/T 62022-2012规定。
3.7.2.4 窗薄膜性能要求见表3.7.2.4。
表3.7.2.4 薄膜性能
项目 | 指标参数 | 检验方法 | |
拉力强度,MPa | 纵向 | ≥34 | GB/T 1040.3-2006 |
横向 | ≥30 | ||
伸长率,% | 纵向 | ≥500 | GB/T 1040.3-2006 |
横向 | ≥520 | ||
撕裂强度,kg/cm | 纵向 | ≥80 | QB/T 1130-1991 |
横向 | ≥80 | ||
QVC耐黄变,级 | ≥4 | HG/T 3689-2014 | |
透光率,% | ≥75 | GB/T 2410-2008 | |
厚度,mm | 0.3±0.02 | GB/T 6672-2001 | |
3.7.2.5 拉链技术与质量要求应符合QB/T 2173-2014规定,平拉强力不小于700N。
3.7.2.6 各种规格缝纫线的技术与质量要求应符合GB/T 6836规定。
3.7.2.7 各种规格的粘扣带应符合GB/T 23315-2009的规定。
3.7.2.8 拉绳木板应符合JS 3-126-83的规定。
3.7.2.9 拉绳的断裂强力不小于2000N,断裂伸长率不大于15%,拉绳两端须进行防散头处理。
3.7.2.10 三角桩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加工质量符合JS 3-85-80的规定,允许桩身长度和截面尺寸根据需要调整、变化。
3.7.2.11 钩桩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加工质量符合JS 3-83-80的规定。
3.7.2.12 铁锤应符合JS 3-82-80的规定。
3.7.2.13 帐篷包装袋材料的防水、强度等性能不得低于外篷面料,包装耐磨性按照GB/T 21196.2-2007进行测试,不得低于10000次。
所有卫生器具金属件选用304不锈钢。
3.7.3.1 蹲便架
蹲便架应能承受150kg集中荷载。
3.7.3.2 导便装置
导便装置大小与蹲便架匹配,外表面为白色或浅色,材质采用可降解材料,其有机物成分、生物降解率满足GB/T 41010-2021要求。导便装置结构和材质表面应便于粪便落入集便坑,易清洁。
小便器外表面为白色或浅色,材质采用可降解材料,其有机物成分、生物降解率满足GB/T 41010-2021要求。小便器内表面光滑,易清洁。
3.7.3 附件
3.7.3.1.1 集便袋采用可降解材料,颜色为深色,尺寸大小与集便箱匹配,且预留200mm的翻边空间。
3.7.3.1.2 集便袋应能具备不小于1.5倍集便箱容积的承载力(按1L=1kg计算)。
3.7.3.1.3 集便袋生物分解率应满足GB/T 28018要求。
3.7.3.2.1 纸包装箱用于耗材包装,箱体应满足二次封装要求,且内装物应有二次包装。
3.7.3.2.2 硬质包装箱用于卫生器具及附件中非耗材部件包装,内装物应有二次包装袋且不易从箱体中掉出,箱体可反复使用、不易锈蚀,箱体结构可以实现叉装作业。
3.7.3.2.3 所有箱体应能通过GB/T 4857.3-2008的规定静荷载堆码试验。
3.7.3.3 防污隔布与隐私隔布
3.7.3.3.1 上部防污隔布采用耐脏污的防水布,耐沾污性满足GB/T 30159.1-2013要求,防水性满足GB/T 4745-2012的3级要求。
3.7.3.3.2 下部防污隔布与隐私隔布采用可降解的防水布。防水性满足GB/T 4745-2012的3级要求,有机物成分、生物降解率满足GB/T 41010-2021要求。
3.8 标准化
主要零部件应选用标准件或通用件,标准化程度系数不小于0.6。
3.9 安全性
3.9.1 所有金属件外表应无锐边和毛刺,不应对人员产生危害。
3.9.2 蹲便架应设有防滑条。
3.9.3 帐篷纺织材料应无毒性,无异味,甲醛含量应符合GB 18401-2010中C类的规定。
3.9.4 帐篷门用拉链应安装双面拉头,闭合后拉头应处于出口的底部,确保门开启方便、快捷。
帐篷门洞的设置位置应保证紧急情况下人员快速疏散的要求,进门处应设置视线屏蔽。
3.10 人机工程
3.10.1 架设与撤收过程中各部件应易于识别,必要时应在适当位置增设提示性标识。
3.10.2 帐篷内部应设计考虑储物(纸巾、防蚊虫剂、除臭剂)、照明灯具悬挂等功能要求,储物袋应便于如厕人员取放物品,网状储物袋不少于6个,防蚊蝇剂、除臭剂储物袋/挂钩不少于2个,照明挂钩不少于1个。
3.10.3 蹲便架和小便器布置应沿帐篷两侧长边分别布置,便于操作和维护。
3.10.4 集便箱应便于集便袋套取,粪污不易漏出,搬运方便。
3.10.5 小便器与小便收集装置搭建方便,尿液不易漏出,具备密闭盖和把手,日常清运方便,易观察内部储存量。
3.11 尺寸和重量
3.11.1.1 帐篷使用面积≥6800mm×2200mm。
3.11.1.2 帐篷内部有效净高度(蹲便厕位空间高度)≥1.8m。
3.11.1.3 帐篷两端各设一个门,门洞高不小于1.8m,宽不小于0.8m,同时设置尺寸相同的纱门。
3.11.1.4 通风采光窗开设面积不小于3.9m2,分下部窗和上部窗。下部窗位置位于小便器布置一侧距地100mm高处,开设200mm高度的窗;上部窗沿帐篷两侧长边距地1900m处开设对窗,同时设置尺寸相同的可拆卸纱窗、窗薄膜。通风窗盖应启闭操作简便,能满足窗口的防雨、挡风、防蚊虫要求,开启后对窗口的通风、采光具有良好兼容性。
3.11.1.5 帐篷顶部烟囱口材质、尺寸和位置满足多燃料供暖炉配套使用要求。
3.11.2 卫生器具及附件
3.11.2.1 蹲便厕位宽×进深尺寸≥800mm×950mm。
3.11.2.2 小便站位宽×进深尺寸≥700mm×850mm。
3.11.2.3 小便器使用高度范围≥600mm~700mm(离地测量)。
3.11.2.4 集便箱容积不小于30L,长宽尺寸与蹲便架洞口尺寸匹配,高度不小于300mm。
3.11.2.5 小便收集装置容积不小于15L。
3.11.2.6 隐私隔布高度不小于1m,宽度与蹲便架进深尺寸匹配。
3.11.2.7 蹲便架及小便器旁的侧墙应设置总高度不小于2m的可拆卸防污隔布,分两段设置分别为侧墙上部防污隔布和侧墙下部防污隔布,侧墙下部防污隔布高度不小于1m,应预留储物袋洞口。
3.11.3 包装尺寸与重量
3.11.3.1 总包装体积≤4m3(含保温内篷)。
3.11.3.2 单件包装体积≤0.6m3。
3.11.3.3 包装总件数≤9件(含保温内篷)。
3.11.3.4 总包装质量≤460kg(含保温内篷)。
3.11.3.5 单件包装质量≤70kg。
3.12 加工质量
3.12.1 篷体布件尺寸公差符合JS3-118的相关要求。
3.12.2 外篷拼接包压缝方向应利于雨水顺流。
3.12.3 篷体接缝部位应进行接缝强力试验,接缝部位的破坏强力平均值应不小于篷体的断裂强力值。
3.12.4 外篷接缝部位应进行静水压试验,接缝部位的防水性能应不低于篷体要求的静水压。
3.12.5 纱窗、窗薄膜采用粘扣带与篷体连接。
3.12.6 篷架零部件装配的相互位置及尺寸应准确,配合应松紧适度,杆件表面颜色均匀一致。
3.12.7 零部件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毛刺和腐蚀痕迹,棱角要倒钝,不得有影响使用和降低强度的缺陷。
3.12.8 所有焊接部位要求焊缝均匀、饱满、牢固,缺陷分级符合GB/T 12469-1990中规定的Ⅱ级,且焊接件强度不低于原件的强度。
3.12.9 所有外露铆钉头、螺钉头应排列整齐、完整无缺、固定牢固。
3.12.10 硬质包装箱箱体、箱盖密合严实,堆码组合时,上下箱体之间应相互对应匹配,不应水平移动,箱体之间配合良好。
3.13 技术资料
技术资料至少应包括使用维护说明书、使用操作视频资料,并在硬质包装箱、帐篷包装袋显著位置设置二维码,方便提取电子版技术资料。
4 质量保证措施
4.1 一般要求
样品检测报告作为产品质量保证依据。所有性能指标均应提供国家或地方省级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
检测项目包括基本要求、性能要求、外观、尺寸和重量、标准化、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勤务适应性、人机工程、材料、技术资料等。
4.2 检验分类
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分类如下:
a) 产品检验(见4.3);
b) 质量一致性检验/验收(见4.4)。
4.3 产品检验
4.3.1 检验时机
a) 第一次生产和产品转厂生产时;
b) 关键零部件或材料发生改变,可能引起性能发生较大变化时;
c) 停产两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订购方提出要求时。
4.3.2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按表4.3.2的规定执行。
4.3.3 受检样品数量
受检样品数量至少为2套。
4.3.4 合格判据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为合格,若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允许返修复检二次,如果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则判该产品检验为不合格。
表4.3.2 检验项目表
序号 | 检验项目 | 产品检验 | 质量一致性检验/验收 | 要求 章条号 | 检验方法 章条号 | ||||
帐篷 | 卫生器具及附件 | A组 | B组 | ||||||
帐篷 | 卫生器具及附件 | 帐篷 | 卫生器具及附件 | ||||||
1 | 加工质量 | ● | ● | ● | ● | - | - | 3.12 | 4.5.1 |
2 | 尺寸 | ● | ● | - | - | ● | ● | 3.11 | 4.5.2 |
3 | 重量 | ● | ● | - | - | ● | ● | 3.11 | 4.5.3 |
4 | 功能 | ● | ● | - | - | ● | ● | 3.2.1 | 4.5.4 |
5 | 展开撤收性能 | ● | ● | - | - | - | - | 3.2.2 | 4.5.5 |
6 | 可靠性 | ● | ● | - | - | - | - | 3.3 | 4.5.6 |
7 | 维修性 | ● | ● | - | - | - | - | 3.4 | 4.5.7 |
8 | 安全性 | ● | ● | - | - | - | - | 3.9 | 4.5.8 |
9 | 高温环境 | ● | ● | - | - | - | - | 3.5.1 3.5.2 | 4.5.9 |
10 | 低温环境 | ● | ● | - | - | - | - | 4.5.10 | |
11 | 相对湿度 | ● | ● | - | - | - | - | 3.5.3 | 4.5.11 |
12 | 风压雪载试验 | ● | - | - | ● | - | 3.5.4 | 4.5.12 | |
13 | 淋雨试验 | ● | - | - | ● | - | 3.5.5 | 4.5.13 | |
14 | 太阳辐射试验 | ● | - | - | - | - | 3.5.6 | 4.5.14 | |
15 | 盐雾试验 | ● | ● | - | - | - | - | 3.5.7 | 4.5.15 |
16 | 防生物侵蚀试验 | ● | - | - | - | - | 3.5.8 | 4.5.16 | |
17 | 冲击试验 | ● | ● | - | - | - | - | 3.6.1 | 4.5.17 |
18 | 颜色 | ● | ● | ● | ● | - | - | 3.6.2 | 4.5.18 |
19 | 展开地适应性试验 | ● | ● | - | - | - | - | 3.6.3 | 4.5.19 |
20 | 运输性 | ● | ● | - | - | - | - | 3.6.4 | 4.5.20 |
21 | 装卸搬运适应性试验 | ● | ● | - | - | - | - | 3.6.5 | 4.5.21 |
22 | 人机工程 | ● | ● | - | - | - | - | 3.10 | 4.5.22 |
23 | 材料 | ● | ● | ● | ● | - | - | 3.7 | 4.5.23 |
24 | 标志 | ● | ● | ● | ● | - | - | 5.1 | 4.5.24 |
25 | 包装 | ● | ● | ● | ● | - | - | 5.2 | 4.5.25 |
26 | 标准化 | ● | ● | - | - | - | - | 3.8 | 4.5.26 |
注:●必检项目; -不检项目。 | |||||||||
4.4 质量一致性检验/验收
4.4.1 检验时机
a) 产品批量生产时;
b) 产品出厂检验时;
c) 订购方有要求时。
4.4.2 检验分组
质量一致性检验/验收分为A组和B组检验。
4.4.3 A组检验
4.4.3.1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按表4.3.2的规定执行。
4.4.3.2 组批和抽样
检验批及抽样方案应符合GJB 179A-1996规定,每批应由同型号、同种类、同等级、同尺寸、同结构、且生产条件和生产时间基本相同的单位产品组成。批的构成和批量大小应由负责部门规定和认可。当检验批量大于1000套时宜分成子批检验,子批数量应基本相等。均采用特殊检查水平S-3和一次正常检验抽样方案,可接受质量水平(AQL,百分不合格品率)为:无致命不合格品,严重不合格品6.5,轻不合格品10。
4.4.3.3 缺陷分类
缺陷分类及编码见附录A。
4.4.3.4 合格判据
根据样本检验结果和确定的抽样方案进行判断,若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接收数,则判该批A组检验合格;如不合格品数等于或大于拒收数,则判该批A组检验不合格。
4.4.3.5 批处理
经A组检验的合格批,剔除或更换该批中的不合格品后提交B组检验。
对所有A组检验的不合格批,经过修理或调换成合格品后,再次提交进行正常检验,判定为合格批,剔除或更换该批中的不合格品后提交B组检验;若判定为不合格批,由订购方与承制方协商处理。
4.4.4 B组检验
4.4.4.1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和顺序按表4.3.2的规定执行。
4.4.4.2 组批和抽样
B组检验应从A组检验的合格批中抽取样本。采用计数抽样检验,检验批及抽样方案应符合GJB 179A-1996规定,采用特殊检查水平S-2和一次正常检验抽样方案,可接受质量水平(AQL,百分不合格品率)为:无致命不合格品,严重不合格品4.0,轻不合格品6.5。
4.4.4.3 缺陷分类
缺陷分类及编码见附录A。
4.4.4.4 合格判据
根据样本检验结果和确定的抽样方案进行判断,若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接收数,则判该检验批合格;如不合格品数等于或大于拒收数,则判该检验批不合格。
4.4.4.5 批处理
经B组检验的合格批,剔除或更换该批中的不合格品后,方可交付,订购方应接受。
对所有检验的不合格批,经过修理或调换成合格品后,再次提交进行正常检验,判定为合格批,剔除或更换该批中的不合格品后,方可交付,订购方应接受;若判定为不合格批,由订购方与承制方协商处理。
4.5 试验方法
在灯光或自然光下,用目测方法或测试方法,逐件逐项检查。必要时,可将厕所展开后,有重点地进行检验。检查时,对发现的外观疵点、缺陷等进行记录。
a) 分别检查所有布件成品的尺寸,记录尺寸公差,按GB/T250-2008、GJB7390-2012规
定的样卡和方法进行对照检验布件的色差,记录色差值;
b) 检查所有篷体的接缝、加强或摺边的外观质量和压缝方向;
c) 按GB/T 13773.1-2008对篷体的连接部位进行接缝强力试验,接缝强力平均值应不小于3.7.2规定的断裂强力;
d) 按GB/T 4744-2013对外篷的连接部位进行静水压试验,接缝部位的静水压应不低于3.7.2要求的静水压;
e) 分别检查帐篷篷架的外观和加工质量;
f) 按GB/T 12469-1990对焊接件强度进行测试,焊接件强度不低于原件的强度;
g) 分别检查卫生器具、附件等的外观和加工质量;
h) 检查箱体等的外观和加工质量。
用精度为1mm且经过计量认证的钢尺或皮尺测量下列各项参数等各项尺寸参数,一般取3-5次的算术平均值:
a) 帐篷展开尺寸(包括长、宽、顶高、边高),计算有效使用面积(长×宽);
b) 门、窗和孔口尺寸(包括宽度、高度),计算开窗面积;
c) 人员蹲便厕位站立使用区域的空间高度(从蹲便踏板至帐篷顶部),即为内部有效净高度;
d) 蹲便架全部展开并布置后,测量蹲便架相邻隐私隔布间的宽度和进深,量取3次,计算平均值得出单个蹲便厕位宽×进深尺寸;
e) 小便器全部展开并布置后的总宽(从第一个小便器中心测量到最后一个小便器中心),计算平均值得出单个小便站位宽度;小便器进深+活动空间进深,计算得出小便站位进深;
f) 小便器使用高度范围(离地测量);
g) 集便箱尺寸(包括长、宽、高),若不规则,则装满清水,称重换算容积;
h) 小便收集装置尺寸(包括长、宽、高),若不规则,则装满清水,称重换算容积;
i) 隐私隔布和防污隔布尺寸(包括宽、高);
j) 清点包装件数,包装件尺寸,计算单件包装体积、包装总体积。
4.5.3 重量参数测量
用精度为0.1kg且经过计量认证的的秤分别称量厕所包装件的重量,并计算总重量。
检验方法如下:
a) 检查蹲便架、小便器、导便装置和小便收集装置等数量是否齐全,工作是否正常;
b) 厕所展开至待使用状态,使用清水模拟排泄物,观察是否可实现排泄物集中收集;
c) 搭设多燃料供暖炉,查看与厕所能否正常配套使用
4.5.5 展开撤收性能
在平坦、干燥的土质场地上,白天无雨、小于5级风的条件下进行,8名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帐篷式厕所操作方法及管理知识。按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从打开包装开始到准备使用为止,不包括挖坑,记录完成架设作业所需的时间和人数。从卸取部件开始到包装运输状态为止。如此反复3次,记录每次的展开与撤收时间,取算术平均值。
检验方法如下:
a) 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厕所帐篷连续展开撤收36次(不包含耗材),在每次循环架设、撤收之后对厕所进行检查:篷架的完好性,是否有断裂、永久变形等,篷体的完好性,是否有缝线断裂、篷布撕裂、破洞等;
b) 目视检测未拆封的耗材是否有避光、抽真空密封措施且无明显失漏气失封情况,并将未拆封的耗材放入清水中,观察是否有气泡产生,或者将未拆封的耗材放入滴加红色墨色的水中,再将耗材捞出用纸巾擦干,拆开密封措施,观察耗材是否染色浸湿;
c) 室温,室内架设三套小便器和导便装置,使用清水模拟排泄物使用90天,每天间隔实验,累计模拟12h,每次倒水速率以15ml/s进行,观察小便器和导便装置是否变形、开裂等。
厕所分别处于展开、撤收两种状态,采用目测和模拟操作相结合的方法,对下列维修性的特性进行逐项检查和评定:
a) 采用通用工具可直接安装拆卸零部件,操作方便;
b) 易损件为通用零部件,方便市场采购,同类厕所之间可互换;
c) 维修使用技术文件的完备性、适用性。
4.5.8 安全性检查
用感官方法和模拟操作方法或相关试验方法:
a) 逐项检查所有金属件外表应无锐边和毛刺,不应对人员产生危害;
b) 蹲便架的防滑条是否具有防滑效果;
c) 布件异味检测按照GB 18401-2010的6.7执行,检查篷体材料的检验报告,甲醛含量的测定按GB/T 2912.1的执行;
d) 帐篷门的设置及所用拉链操作的方便性及可识别性,进门处有视线屏蔽措施(用模拟操作方法)。
a) 高温工作:按照GJB 5727-2006中4.1.2的有关规定进行。帐篷篷布试验样品在试验室内温度稳定后保持2h,反复折叠,检查受试样品是否有粘结;
b) 高温储存:按照GJB 5727-2006中4.1.1的有关规定进行。
4.5.10 低温环境
a) 低温工作:在低温试验室中按使用说明书架设厕所(含保温内篷),放置蹲便架(蹲便架沿下部窗一侧布置),同时架设一台多燃料供暖炉,按GJB 5727-2006中4.2.2的有关规定进行降温,然后当温度在-41℃恒定时,关闭帐篷门和上部窗,下部窗均匀留开6个100mm×150mm的孔洞(其余窗面积关闭),多燃料供暖炉开始点火,待供暖炉稳定运行1h后,对离供暖炉最远处的蹲便架面板中心上方100mm处进行温度测量,温度不低于5℃;
b) 低温储存:按照GJB 5727-2006中4.2.1的有关规定进行。
4.5.11 相对湿度试验
按照GJB150.9A-2009有关规定应进行相对湿度95%(40℃)持续时间48h的恒定湿热试验,厕所能够正常展开撤收和工作。
4.5.12 风雪载试验
查看帐篷是否具备简易除雪装置;
帐篷采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荷载组合值进行加载,风雪载分项系数取1.4,雪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可取0.7,风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取0.6。雪载标准值按照GJB 10478-2022的6.3.1取值,风荷载标准按照GJB 10478-2022的6.3.2取值。按GJB 10478-2022的设备、程序进行加载试验。
4.5.13 淋雨试验
帐篷完成展开撤收36次后,按使用说明书架设厕所,锚固三角桩或钩桩并关闭帐篷门及各孔口后,按照GJB 10477-2022规定方法检验。进行降雨强度为16mm/h,持续时间5h的试验。3h内,观察篷内有无渗漏现象;5h内,篷内有无滴漏水现象。
4.5.14 太阳辐射试验
按GJB 150.7A-2009中的方法,展开帐篷并打开门窗,将试验室环境温度调节至50℃,打开顶部的模拟日照光源,将日照辐射强度调节为1120W/m2,保持此环境不变持续12h;将试验室温度恢复至常温,并将帐篷恢复至常温,进行外观检查,不发生起泡、脱落、分层、变色、损坏等现象,允许采用样件。
4.5.15 盐雾试验
厕所金属部件按GJB 150.11A-2009规定执行。
4.5.16 霉菌试验
帐篷篷体材料按GJB 150.10A-2009进行霉菌试验评价,满足1级织物无霉菌生长要求。
4.5.17 冲击试验
纸箱包装试验按GB/T 4857.5-1992规定的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完毕后纸箱没有破裂、内装物可正常使用,则判定满足指标要求;硬质包装箱运输跌落试验按GJB150.18A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完毕后包装箱没有出现损坏、裂纹,内装物可正常使用,则判定满足指标要求。
4.5.18 颜色
外篷外表面颜色按GJB1082-2021规定执行。
硬质包装箱外表面按GB/T 250-2008规定的样卡和方法进行对照检验。
4.5.19 展开地适应性试验
结合作业可靠性试验,厕所可在5%坡度以内的土质、砂石场地架设工作。
4.5.20 运输性
厕所结合尺寸重量检查,能满足GJB2948-1997铁路、公路、水路和航空等载运工具装运的要求,除帐篷以外的包装件尺寸规格应符合GJB182B-2013的规定。
4.5.21 装卸搬运适应性试验
按照GJB 1181-1991中4.3、3.10.4项要求进行试验。撤收状态下,由4名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人力向卡车货箱装卸箱体,并人力搬运最重箱体并携行500m。
a) 8名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按使用要求展开厕所至使用状态、撤收厕所至收拢待运输状态,如此反复3次,评价展开和撤收过程中厕所的可操作性和工作负荷、部件提示性标识的操作方便性;
b) 目测是否具备至少6个网状储物袋、1个照明灯具悬挂钩、2个防蚊蝇剂、除臭剂储物袋/挂钩,布置位置是否操作方便;
c) 蹲便架和小便器布置是否沿帐篷两侧长边分别布置,布局是否合理、便于操作和维护;
d) 操作人员结合集便袋材料试验进行集便袋套取更换及集便箱清运操作,评价是否简单方便,粪污是否漏出、不易脏污;进行小便器与小便收集装置搭建操作、小便收集装置清运操作,评价是否简单方便,尿液是否漏出、不易脏污;观察是否方便查看小便收集装置内部液体储存量。
4.5.23 材料
检查承制方提供具有相应检测资质和计量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材料检测报告,其各项性能及检验方法应符合3.7的规定。检查承制方材料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和检验报告中材料供应商是否一致。
a) 蹲便架:在蹲便架面板上施加一个面积为300mm×10mm,质量为150kg的砝码或(等质量重物),保持10min,测量面板的残余变形量是否大于5‰;
b) 导便装置:在蹲便架上安装导便装置,查看大小是否匹配,导便装置颜色是否为白色或者浅色。使用添加红色染料的合成粪便模拟排泄物(干物质固体成分比例:酵母32.49%、车前子10.84%、花生油17.31%、味噌10.84%、聚乙二醇12.14%、磷酸钙10.84%、纤维素5.53%,将60g总干物质与140g水充分搅拌混合,静止20min后使,制备5h内进行测试),在导便装置末端使用集便箱收集;从蹲便架中心离蹲便架面板200mm高度处,垂直掉落130g合成粪便,然后使用厕所设计方制定的辅助清洁方法进行辅助清洁(可使用沙土、碳灰等野外常见物进行辅助),再从导便装置上边界正上方距离蹲便架面板1000mm处,以1L/s的水流量倾倒清洁水8L,1min后擦干残余水滴称重导便装置变化量,计算得出导便装置上合成粪便残留量应不大于20%;
c) 小便器:安装小便器,查看颜色是否为白色或者浅色。使用滴加红色墨色的水模拟排泄物,查看是否能正常排放;
d) 集便袋:将集便袋套在集便箱上,查看大小是否匹配,是否满足200mm 的翻边空间,集便袋颜色是否为深色;再用湿沙土模拟排泄物,在塑料袋中装入1.5倍集便箱容积重量(按1L=1kg计算)的沙土,并由1个操作人员提起行走500m,袋子无任何损坏;
e) 查看硬质包装箱是否具备叉装口,其堆码试验按GB/T 4857.3-2008中的方法,采用自由加载平板方法,在包装箱上施加荷载,荷载值按照同类箱体3.5m堆码高度计算选取最大值,载荷保持24h,卸载后进行检查,若包装箱无损坏和明显的永久变形,则判定满足指标要求;
f) 纸箱包装按GB/T 4857.3-2008中的方法,采用自由加载平板方法,在包装箱上施加荷载,荷载按照同类纸箱3.5m堆码高度计算选取最大值,载荷保持24h,卸载后进行检查,若包装箱无损坏,则判定满足指标要求。
用目测方法进行检查,结果应符合5.2的要求。
根据产品零部件目录,计算标准化系数应大于0.6。
5 交货准备
5.1 包装
5.1.1 厕所的防护包装等级应符合GJB 1182A-2023中5.3规定的B级。
5.1.2 包装时应符合GJB 145A-1993中一般要求的规定。
5.1.3 厕所的装箱等级应符合GJB 1182A-2023中6.3规定的B级。
5.1.4 装箱时应随带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装箱清单各1份,封装后和备件一起装入包装箱内。
5.1.5 备件应至少保障帐篷部件损坏维修2次,包含不少于10cm*200cm面积的篷布修补贴1套,不少于10cm*100cm面积的纱网修补贴1套,尼龙拉链头2个。
5.1.6 装箱时在包装箱内对附备件所采取的固定措施符合GJB 1361A-2009中4.3的有关规定。
5.2 标志
标志设计和质量要求应符合GJB 1626A-2009的规定,标志应完整、清晰、耐清洗、不褪色。
在厕所包装箱及包装袋、帐篷上印刷基本标志,标志应固定牢靠,内容应包产品名称、质量、包装尺寸、生产厂家、出厂日期等内容,见表5.2.2。
表5.2.2 包装文字标志
项目 | 内容 | 位置 |
产品名称 型号 | 帐篷式厕所 | 包装箱/包装袋前面正中位置 |
内装物品名称 | × × | |
质量 件号 | ××kg ×/× | |
包装尺寸 | mm× mm× mm | |
生产单位 | ×××× | |
生产日期 | ××××年×月 | |
注:表中项目内装物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等内容为示例,应按产品实际情况标印。 | ||
5.2.3 包装图示标志
军用物资图示标志尺寸应符合GJB 1765A-2008中的规定。图示标志位置应标印在包装箱文字标志右上角处。
5.3 运输和贮存
5.3.1 运输
厕所包装件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能够防雨、防潮、防损坏。
5.3.2 贮存
厕所包装箱包装件库存时堆码层数应满足3.5m堆码高度要求。
6 说明事项
厕所形式、类型、工艺、包装等,包含但不限于本标准的技术要求。
附 录 A
厕所缺陷分为致命缺陷、严重缺陷和轻缺陷三大类,相关内容分别见表A.1、表A.2和表A.3。
表A.1 致命缺陷分类
致命缺陷 | |
缺陷代号 | 内容 |
001 | 淋雨检验时外篷体5h内出现滴漏水现象。 |
002 | 蹲便架残余变形量大于5‰,小便器漏水。 |
003 | 其它可能对帐篷主要功能有重大妨碍或致命影响的缺陷。 |
表A.2 严重缺陷分类
严重缺陷 | |
缺陷代号 | 内容 |
101 | 帐篷篷布出现撕裂、破洞。 |
102 | 帐篷布件开缝或严重磨损,不能正常使用。 |
103 | 帐篷用料不符合规定,导致帐篷性能明显下降。 |
104 | 篷体拼幅、搭接接缝处理工艺不符合规定,不能正常顺水,可能引起排水不畅或兜水,导致防雨性能明显下降。 |
105 | 外篷体上的热合胶条和刷胶用料不符合规定,导致防雨性能明显下降。 |
106 | 篷体布件接缝强度明显低于规定值,接缝效率降低,可能造成扯断或撕裂。 |
107 | 帐篷外形和内部各尺寸不符合要求,且低于标准规定的最低限值,严重影响使用。 |
108 | 篷体系带位置有误,可能造成篷布与篷架装配后不能正常工作。 |
109 | 门、窗等口部拉链或搭扣带装配不正确,或者缝合不牢,致使关闭不上,可能漏雨。 |
110 | 篷体各部件配合尺寸未能达到要求,严重影响互换性。 |
111 | 拉绳有断裂、磨破、霉烂,抗拉性能下降。 |
112 | 拉绳松紧板严重变形或裂缝。 |
113 | 篷架杆件严重弯曲,不能支撑和承载。 |
114 | 篷架尺寸不正确,不能正常使用。 |
115 | 蹲便架、小便器使用不灵活,不能正常使用。 |
116 | 箱体尺寸不符合要求,且低于标准规定的最低限值,严重影响使用。 |
117 | 小便器尺寸不符合要求,且低于标准规定的最低限值,严重影响使用。 |
118 | 金属件切削锋口、棱角的处理不当或未处理,可能划伤人员或布件。 |
119 | 厕所附件没有配齐或配套。 |
表A.3 轻缺陷分类
轻缺陷 | |
缺陷代号 | 内容 |
201 | 篷体内、外表面有污渍、折痕但未超过规定允许程度。 |
202 | 篷体上同种织带、搭扣带、拉链带色差不符合要求,但不影响使用性能。 |
203 | 篷体各部分的布件缝制有各种疵点,但疵点未超过规定的允许程度和范围。 |
204 | 外篷顶热合的防水胶条尺寸有轻度超差或不平直,但不影响防水性能。 |
205 | 篷体各部分的布件或成品正反表面不平整,有轻度扭曲或抽皱。 |
206 | 篷内、外尺寸超差,但不影响按规定住用。 |
207 | 篷体上的按扣、挂钩等操作不灵活,但不影响使用。 |
208 | 拉绳尺寸轻度超差,但不影响其使用。 |
209 | 拉绳表面有结头、油污或绳端散头等轻微疵点。 |
210 | 地桩、钩桩、铁锤表面不光滑,有磨痕或少量锈斑。 |
211 | 篷架表面颜色、色差不符合规定,但不影响其使用性能。 |
212 | 篷架有轻度弯曲,但未超过规定允许值。 |
213 | 蹲便架、小便器使用不灵活,但不影响使用。 |
214 | 箱体尺寸超差,但不影响使用。 |
215 | 小便器尺寸超差,但不影响使用。 |
216 | 配套的附件尺寸超差,但不影响使用。 |
217 | 其它对帐篷使用性能有轻微影响或几乎没有影响的缺陷。 |




